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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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03

一、学校概况

浙江外国语学院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外语类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浙江杭州。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5年的浙江教育学院,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并更名。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科专业特色鲜明,逐步形成以区域国别学为引领、以外国语言文学为基础、以教育学、工商管理学(旅游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等为支撑的学科布局体系。

学校办学综合实力较强。设有13个教学机构,在校生近万人,现有区域国别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翻译、教育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外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工商管理学(旅游管理)、应用经济学等6个省一流学科、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现有国家级人才12人次,国家级人才与教育部教指委专家数在全国外语类院校中位列前茅;省部级人才14人次。

学校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30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1项。依托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环地中海研究院等8个省部级智库,围绕国际事件、海外浙企发展、华人华侨民生等开展资政建言,向省委和中央提供专报200余篇,获国家领导人批示10项,省部级批示采纳100余项。

当前,全校上下正以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语名校”的建设要求以及与北京大学合作支持浙外建设的部署,紧紧把握与北大合作的战略机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提升浙外能力,奋力开启国际知名以服务新型国际关系为特色的外语名校建设新征程,为我省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与计划

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5人,学制为3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5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以及统考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应按照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报考点的选择要求和报考点报名公告正确选择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至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学校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25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外国语学院(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入学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为生效,请假期限为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被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人事档案,作为考生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类别

学科/专业学位

收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区域国别学

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翻译、教育

10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向学,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同时设置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经济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奖助学金种类

标准

要求/比例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学年

根据上级文件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学年

全覆盖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18000元/生·学年

推免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等奖12000元/生·学年

一志愿报考且录取综合成绩在新生中排名前50%;录取综合成绩在新生中排名前10%的调剂生

三等奖10000元/生·学年

其他硕士研究新生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15000元/生·学年

10%

二等奖12000元/生·学年

20%

三等奖10000元/生·学年

70%

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

按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社会奖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十三、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

十四、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考生应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招生简章由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筹)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23

邮箱:zisugraduate@zisu.edu.cn

电话:0571-88210100

网址:http://admission.zisu.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

二级学科/专业领域

联系学院

001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799024

办公地点:融A401

055101英语笔译

002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055105日语笔译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562152

办公地点:融C415

055115阿拉伯语笔译

003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055103俄语笔译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799032

办公地点:融D413

006教育学院

045101教育管理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32592

办公地点:望C128

045115小学教育

101新型国际关系高等研究院

140700区域国别学

01阿拉伯-环地中海研究方向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562150

办公地点:融C408

140700区域国别学

02拉美研究方向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053626

办公地点:望B213

140700区域国别学

03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18274

办公地点:望D430

1.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