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教试院〔2024〕146号)精神,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保障水平,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现对本校在校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全体考生组织开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以积极防范、制止考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作弊事件。
教育内容:
(一)报考本单位研究生全体考生的专项教育内容
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附件1);
2.《考场规则》(附件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附件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附件4);
5.《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件5);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附件6);
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附件7);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警示教育宣传片。
(二)对本校本科生、研究生的专项教育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附件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附件4);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附件6);
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附件7);
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摘录)(附件8);
6.近年来发生的高校学生参与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的相关案例(附件9)。
附件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
附件2:考场规则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附件5: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件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
附件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筹)
2024年12月3日